石灰桩适用于加固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松散粉细砂、淤泥、淤泥质土、杂填土或饱和黄土等地基加固。
石灰桩加固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灰桩桩身材料宜采用生石灰和粉煤灰(火山灰或其他掺合料)。生石灰氧化钙含量不得低于70%,含粉量不得超过10%,最大块径不得大于50mm。
2 石灰桩的配合比(体积比)宜为生石灰:粉煤灰=1:1、1:1.5或1:2。为提高桩身强度,可掺入适量水泥、砂或石屑。
3 石灰桩桩径应由成孔机具确定。桩距宜为2.5倍~3.5倍桩径,桩的布置可按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石灰桩地基处理的范围应比基础的宽度加宽1排~2排桩,且不小于加固深度的一半。石灰桩桩长应由加固目的和地基土质等决定。
4 根据加固设计要求、土质条件、现场条件和机具供应情况,可选用振动成桩法(分管内填料成桩和管外填料成桩)、锤击成桩法、螺旋钻成桩法或洛阳铲成桩工艺等。桩位中心点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桩距设计值的8%,桩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桩长的1.5%。
5 洛阳铲成桩法适用于施工场地狭窄的地基加固工程。洛阳铲成桩直径可为200mm~300mm,每层回填料厚度不宜大于300mm,用杆状重锤分层夯实。
微型桩加固按桩型和施工工艺,可分为树根桩、预制桩和注浆钢管桩等。
树根桩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处理。树根桩的直径宜为150mm~300mm,桩长不宜超过30m,其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桩身材料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C25,灌注材料可用水泥浆、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其他灌浆料,也可用碎石或细石充填再灌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树根桩主筋不应少于3根,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且宜通长配筋。
树根桩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2 钻机成孔可采用天然泥浆护壁,遇粉细砂层易塌孔时应加套管。
3 树根桩钢筋笼宜整根吊放。分节吊放时,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双面焊不得小于5倍钢筋直径,单面焊不得小于10倍钢筋直径,施工时,应缩短吊放和焊接时间;钢筋笼应采用悬挂或支撑的方法,确保灌浆或浇注混凝土时的位置和高度。在斜桩中组装钢筋笼时,应采用可靠的支撑和定位方法。
4 灌注施工时,应采用间隔施工、间歇施工或添加速凝剂等措施,以防止相邻桩孔移位和窜孔。
7 当通过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或管状承重构件进行浇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时,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的末端应埋入泥浆中。浇注过程应连续进行,直到顶端溢出浆体的黏稠度与注入浆体一致时为止。
8 通过临时套管灌注水泥浆时,钢筋的放置应在临时套管拔出之前完成,套管拔出过程中应每隔2m施加灌浆压力。采用管材作为承重构件时,可通过其底部进行灌浆。
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适用于地基变形过大或地基承载力不足等情况的基础托换加固。